上海:中小学生是否穿校服需与家长委员会商定

2013年03月16日02:44  人民网-人民日报

  本报上海3月15日电 (记者姜泓冰) 上海市六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规,严格对中小学生校服采购的规范管理,将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、校服生产企业“黑名单”制度和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。

  由上海市教委、市质监局、财政局、物价局、工商局、公安局等六个部门制定的《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》,明确中小学生是否穿校服、采购校服情况要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商定、及时沟通;校服出厂前,生产企业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;校服出厂后,各中小学校应将校服抽样送检,合格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。送达各中小学校的校服,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,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,将由质量技监部门列入“黑名单”并向社会公布。

(原标题: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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